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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与材料学院学生专业实习暂行规定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8-16  访问次数:[]

专业实习是高等学校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对学生进行专业训练的重要环节,也是保证培养质量的重要手段。

通过实习,能够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对几年来专业课程的设置和校内教学效果进行检验,同时也是对学生掌握专业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专业基本技能程度的检验,对于教学质量的提高,会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

一、组织领导

1、成立院专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拟定实习计划,确定实习步骤、任务、要求和指导专业教师,做好实习动员、落实、成绩评定等工作。

2、成立实习指导小组,拟定具体实施计划,选派指导教师,落实各项实习任务、组织专题报告和经验交流、检查实习质量、初评实习成绩、解决实习中存在的具体问题。

3、根据实习生分布情况,设若干学生实习小组。实习组设组长一名,协助带队教师做好实习中的各项工作。

二、具体工作

1、落实实习单位(选择实习单位要以专业对口为准则,以学生将来从事的工作为方向)。

2、进行实践教学前对学生进行必须的安全教育并提出明确的纪律要求。

3、实践教学前指导教师要制订可行的实践教学计划,确定实习步骤、任务、要求。

4、实践教学过程中系带队领导与指导教师要严格实习纪律,对违反实习纪律的学生要根据实习纪律和校纪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对二次违反纪律和严重违反实习纪律的学生,实习结束后要给予纪律处分,实习成绩降一档。

5、帮助学生解决学生衣、食、住、行等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6、总结

(1)个人认真做好实习总结,完成实习报告和实习作业。

(2)做好实习鉴定,由指导教师负责就实习生的业务实习和实际表现写出评语和鉴定,记入实习生个人档案。

(3)全系专业实习工作总结,提出改进实习工作的意见。

7、成绩评定

(1)专业实习成绩,根据实习生完成实习任务的情况及实际表现,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评定,实习成绩记入学分。

(2)实践教学期间,缺席累计超过一周者,实习成绩予以降低等级。缺席累计超过二周者,按不及格论处。

(3)未参加专业实习或成绩不及格者,不予毕业,按学籍管理办法,发结业证书。

(4)实习成绩的评定,要坚持标准,实事求是。首先由指导教师进行初评,不向学生公布。返校后由院实习领导小组组织带队教师,按标准统一认识进行联评后,向学生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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