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我院(所)召开实验室安全生产管理专题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今后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开展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明确职责,确保安全实验。会议由党总支书记崔凤巧主持,院长高远浩、党总支副书记吕金洲、副院长何伟伟以及全体教职工参加了会议。
会上,崔书记主持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解读了《安全生产法》《食品安全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精神要旨,以及《许昌学院安全稳定工作目标责任书》《许昌学院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预案》等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崔书记强调,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积极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始终把实验室安全作为我院(所)协调健康发展的前提和基础。
会上,高院长指出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要将“安全”意识入脑入心;要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明确岗位职责,强化红线意识;要采取有力措施严抓落实,以对师生极端负责的精神,把实验室安全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
会上,高院长公布了党政联席会议通过的关于成立《新材料与能源学院(表面微纳米材料研究所)实验室安全管理委员会》的决定,以及《新材料与能源学院(表面微纳米材料研究所)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要求全体教职工将安全生产的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位学生,落实到每个岗位,以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和更有力的措施确保安全责任制度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