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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6-08  访问次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及入党材料,是党员身份的重要凭证,是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时的基本依据。为保证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工作的准确、规范、有序,现将我校2016届毕业生党员转出组织关系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在对毕业生进行毕业教育的同时,要对毕业生党员进行一次党员组织观念专题教育,增强他们的党性观念,务必使每位毕业生党员明确办理组织关系转出的有关程序、办理方法及有关注意事项,督促他们及时、顺利地转出党组织关系。

二、做好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对20157月份以前发展的毕业生预备党员,凡具备转正条件的,于6月底前讨论转正,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各单位要对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进行认真细致地清点与审查,党员档案要用中共许昌学院委员会党员档案袋装取,档案袋上应注明该党员的姓名、院(系)、专业、班级、入党时间,党员发展相关材料的名称,在确保档案材料完备无缺的情况下将档案密封(在封口处贴上封条加盖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公章)。

四、统一办理转出手续,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在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在开具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前,毕业生党员本人应先与转入单位进行沟通,在征得转入单位同意后方可办理转入手续。所有转出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和具体转入单位名称,应根据转入单位提供的信息进行认真填写,确保准确无误。

五、组织介绍信的填写要求。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填写组织关系介绍信第一联和第二联,不必填写第三联组织关系回执。第二联的党员所在基层党委通讯地址,填写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常用联系方式。回执联寄回毕业生所在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由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存档。介绍信需统一到党委组织部加盖组织关系转移专用章。

第一联“党员介绍信存根”中转出单位填写各基层单位名称。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应根据实际需要填写,省内接转的有效期一般应在30天内;转移出省的,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90天。落款日期的填写应以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当日为准。

六、报考专升本、考上研究生的毕业生党员,可由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集中登记并报党委组织部备案,由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暂时保留其党组织关系。这部分党员组织关系在我校保留期限为六个月。于201612月之前由本人到毕业院(部)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对未如期办出的,各院(部)要督促其尽快转出;超过六个月未转出,组织关系介绍信将不再办理。

七、毕业生党员在接到学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后,必须在介绍信所规定的有效期内到接收单位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如因就业单位变动或其他原因需换开“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应在介绍信所规定的有效期内到我校党委组织部办理手续,重新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对于因个人原因不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或不及时换开“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导致“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的,将给严肃的批评和教育。

八、请各位毕业生党员务必在介绍信有效期内(省内30天省外90天)及时完成转接。根据《党章》及相关规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或丢失后,如长期不向党组织报告,超过6个月未过组织生活、未交纳党费的,将作自行脱党处理。

九、各基层党组织要派专人负责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督促、落实收回每份介绍信回执,并于201612月底之前向组织部书面汇报回执收回情况。

十、附件相关表格请在党委组织部或者党建组工群(群号182678699)文件下载栏目自行下载。

     中共许昌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6年6月8

附件:

1、组织关系介绍信编号说明。

2、党组织关系介绍信补办流程

3、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补办申请表

4、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接流程图

52016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情况登记表(“转至省外”)

2016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情况登记表(“转至省内”)

2016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情况登记表(“专升本、读研”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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