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组织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通知(教助中心〔2017〕181号)》精神,结合学校相关文件精神与我院实际,初步选拔两位同学担任化工与材料学院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现将拟定人选公示如下:
2020级 化学本1 桑锦田
2020级 纳米本1 吴桂东
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向党委副书记张学燕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4月24日-4月27日
电话:0374-4369260。
邮箱:1318864546@qq.com
化工与材料学院
2021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