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下发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特成立以学院党委副书记任组长,团委书记任副组长,资助专干、辅导员为成员的学生资助工作小组,负责困难认定、奖助学金审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审核。现将小组名单公示如下:
组 长:张学燕(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牛景锐(团委书记)
工作小组成员:
王濛濛(资助专干、辅导员)
胡 泊(辅导员)
张东琳(辅导员)
牛景锐(辅导员)
熊海岩(辅导员)
公示期从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2日,为期三天,如有异议可反映至化材楼S311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4)- 4369260
邮箱:1565159761@qq.com。
化工与材料学院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