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的要求和学院评选工作的统一部署,我院于9月30日中午召开1819学年国家奖学金申报答辩会。院党总支副书记李立夏、团总支副书记于笑寒及每个班的班级导师担任本次答辩的评委。
经过前期的个人申报和院系资格审查,本次答辩共有16级、17级、18级7人参加。参加答辩的同学结合PPT从各自的学习情况、社会实践、素质拓展、科技创新等方面对自己的申请理由进行了陈述,展示了自我风采。
答辩结束,李立夏首先对每位同学出色的成绩表示肯定并对同学们以后的发展予以厚望,接着由评审团现场为每位同学投票打分,最后推选出一名国家奖学金获得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