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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党员为什么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并要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作者:张学燕(审核人)化学化工学院  发布时间:2015-10-13  访问次数:[]

党章明确规定,党员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这是因为:

1)法律是反映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经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制定和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实施的行为规则。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作为无产阶级利益的代表,党的意志反映了无产阶级的意志,这种意志一旦上升为国家意志就成为法律,所以法律与纪律一样,同样反映和体现了党的意志和利益,遵纪和守法都是在执行党的意志。

2)法律与纪律都是调整人们相互关系的行为规则。党的纪律调整党内的各种关系,适用于党内;法律调整社会的各种关系,它对社会全体成员都适用。

3)对党员而言,违反了法律就是违反了纪律。就是说,国家法律禁止的,必定为党的纪律所不容,违反法律受到处罚的,同样也就是触犯了党的纪律。党纪比法律范围更广,层次更高,要求更严。遵守党纪本身就是遵守国法之意。

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是党章规定的党员的义务;“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是党章规定的党的义务。因此,每一个党员,都应该模范地遵守国家法律,做遵守法律的模范,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守法自觉性,也就是说,党员要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

共产党员和要求入党的同志应当认识到,越是改革开放,越是发展市场经济,越要增强纪律和法制观念,做自觉遵守党纪国法的模范,没有也不应当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共产党员不仅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而且还应当同形形色色的违法乱纪行为作坚决的斗争,同危害人民、危害社会、危害国家的行为作坚决的斗争。一切违法乱纪行为,都是对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侵犯。维护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是共产党员义不容辞的责任。不履行这个义务,就算不上是一名真正的共产党人。

党章规定,共产党员必须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因此,每个党员对违法乱纪的现象,对坏人坏事,决不能熟视无睹,听之任之,而应该勇敢地站出来与之作坚决的斗争,用自己的行动捍卫党和人民的利益,这不仅仅只是共产党员的党性要求,而且也是党的纪律要求。要克服“老好人”思想,坚持原则,不怕报复,不怕得罪人。对那些破坏法律和违反纪律的人和事要敢于斗争,对严重危害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行为,共产党员决不能无动于衷,袖手旁观,要勇于挺身而出,以实际行动维护党纪国法的尊严。要把从严治党的方针贯彻到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中去,坚决改变党内存在的纪律松弛和软弱涣散的现象。

党员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的重点是:加强党性锻炼,大力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坚决维护、加强和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创造性地完成工作任务。具体来说,坚持在思想、政治、组织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保证政令畅通;坚决同“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作斗争;坚持和发扬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坚决同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倾向作斗争;坚持和发扬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作风,坚决同好人主义、阿谀奉承行为作斗争;坚持和发扬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传统,坚决同以权谋私、敷衍塞责的思想作斗争;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传统,坚决同铺张浪费、奢侈挥霍的现象作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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