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号召青年学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学生素质拓展工作,促进学校人才培养。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关于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意见》以及《许昌学院学分制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特制订本暂行办法。
第一条本暂行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在校。
第二条素质拓展是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改革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方面。本暂行办法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培养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为目的,坚持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相结合、学习和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引导和帮助大学生完善智能结构,全面成长成才。
第三条学生素质拓展学分是指学生通过参加各类有益于自身提高综合素质、形成创新精神和培养实践能力的素质拓展活动所获得的学分。
第四条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的评价坚持量化为主、定性为辅,全方位体现素质教育的要求,既充分注重学生个性特长和潜力的发挥,又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劳等综合素质的培养。
第五条本科生根据学校人才培养方案,素质拓展学分确定为2学分。分“综合素质拓展”、“专业基本技能”两个主项目核定计算。评分细则由校团委、教务处主导、各教学院部结合不同专业制定,经全部考核通过后可得2个学分。
第六条学生在弹性学制内应完成所规定的素质拓展学分,超额部分的学分不能折抵第一课堂学分。学生所获素质拓展学分和相应评价(共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等四个格次)将在学籍档案及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中予以记载。
第七条学生素质拓展学分采取“一学年一核计”和“所有学年累加”的计算办法。每学年开学三周内,按照《许昌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拓展学分计算细则》和所在学院学生专业基本技能学分计算的相关细则,核算上一个学年的素质拓展学分,由院部审核认证。
第八条学生毕业前三个月,各学院要将每一位应届毕业学生的素质拓展学分累计,并按照如下成绩核定对照表,给出相应的学生素质拓展学业成绩评价。
本科生学生素质拓展学分与学业成绩换算标准如下:
素质拓展 学分累计值 |
2分以下 (不含2分) |
2分~2.99分 |
3分~3.99分 |
4分以上 (含4分) |
学业成绩 |
不及格 |
及格 |
良好 |
优秀 |
本科生毕业时,学校将学生素质拓展作为一门课程,给出学业成绩评价,并录入教务系统,填入教务系统中的“学业成绩表”。在学分栏记载时只要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累计达2学分以上者(含2学分),一律记2学分,如未按照规定修满学分,将不能获取毕业资格。
第九条学校成立学生素质拓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校团委、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负责人以及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副书记)为成员,负责统一组织、指导、管理和协调学生素质拓展活动的开展,以及素质拓展学分的审查和评定。学校学生素质拓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团委,负责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工作及其学分计算,由各院部党总支、行政统一领导,团总支组织实施,辅导员和班主任参与,共同做好学生素质拓展活动的开展和素质拓展学分的审核、登记工作。
第十一条各班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的申报和初审工作由“班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评议小组”负责,该小组一般由5—8人组成,班级团支书为组长,班长为副组长,吸纳班级干部代表、学生代表参加。评议小组在班级辅导员、班主任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十二条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程序为:(1)学生如实填写《许昌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班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评议小组据实初评;(3)学院团总支认定,汇总填写《许昌学院全日制学生素质拓展学分汇总表》,经学院党政审定后在学院范围公示一周;(4)学院团总支将《许昌学院全日制学生素质拓展学分汇总表》报送学校团委审定。
第十三条班级、学院在审核《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申报表》时,应仔细核实文本文件、荣誉证书原件、报刊原件、读书笔记等相关原始材料,无误后方能进行学分折算和统计工作。
第十四条学生参加学院、学校等组织的学术报告会、讲座及学生社团等活动情况,如无核实依据,应由指导教师或托管学生社团的相关部门出具相关表现证明材料。
第十五条学生在申报过程中伪造申报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所获得的相关学分和荣誉,取消评优评奖及当学期党员发展资格。
第十六条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考核原始材料和《许昌学院全日制学生素质拓展学分汇总表》由各学院团总支保存。档案保存最低期限为四年(一届)。
第十七条学校学生素质拓展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学院开展学生素质拓展活动及学分核算的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第十八条学校和各学院要以促进人才培养为主旨,积极开展校园文化、丰富校园活动、提升学生素质等第二课堂活动,为学生获得素质拓展学分创造条件。
第十九条 学生当学年素质拓展学分将作为评选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以及奖学金的重要依据;本科生四年素质拓展学分总分将作为评选优秀毕业生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条本暂行办法从2011级本科学生起试行,由校团委、教务处负责解释。
共青团许昌学院委员会
2015年3月25日
附件1:
许昌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申请表
学院:申请时间:年月日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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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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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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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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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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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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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年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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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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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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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_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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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 质 拓 展 活 动 学 分 |
模块 |
类别 |
活动 次数 |
院级 以上次数 |
学 分 合 计 |
A 思想教育与 道德素养 |
A1拥护党的政策方针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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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理论学习培训、外出参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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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好人好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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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优良作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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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文明创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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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6评优评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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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 |
B1公益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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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捐献、扶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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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志愿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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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4公益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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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5实习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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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科学技术与 创新创业 |
C1学术讲座(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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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科学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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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知识竞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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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4创业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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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文化艺术与 身心发展 社会工作与 社团活动 |
D1通识教育及心理健康讲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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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新闻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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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3文艺创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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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4文体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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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5身心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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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社会工作与 社团活动 |
E1学生干部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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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2学生社团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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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社会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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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技能培训及其他 |
F1专业技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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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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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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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声明 |
本人声明以上信息真实无误,若有不实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本人签字: 年月日 |
班级认证 小组意见 |
辅导员 签字: |
院团总支认证意见 |
(签章) |
校团委认证意见 |
(签章) |
校认证中心意见 |
(签章) |
备 注 |
(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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