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6-2017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许昌学院奖学金证书的通知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许昌学院奖学金证书拟于近日组织发放,为确保发放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4月10日
二、领取地点:大学生服务中心
三、领取事宜:
(一)国家奖学金证书
直接发放,一人一册。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证书
相关公章已经盖好,证书中证书编号、获奖学生姓名等内容需获奖学生自行填写,现将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1、国家励志奖学金证书按照获奖人数发放,各学院领取时现场查点清楚,领回后如发生丢失、填写错误等情况,后果自负,不再进行更换。如发现证书存在印刷错误,将错误证书交资助中心,校资助中心随后到省资助中心统一更换;
2、国家励志奖学金证书统一用黑色水笔填写,不得使用其他颜色水笔或者圆珠笔;
3、证书编号
国家励志奖学金证书编号“2017年第*****号”由校资助中心根据省资助中心的要求进行统一编号,各学院应严格要求学生按照自己分配的编号填写(证书编号从我校资助工作群文件中下载);
4、证书中统一按照“***同学荣获2016至2017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特发此证。”填写,模板见附件;
5、国家励志奖学金证书的日期统一填写:2017年11月30日
(三)许昌学院奖学金证书
1、填写内容:***同学:荣获二〇一六至二〇一七学年许昌学院奖学金。特发此证,以资鼓励。时间统一填写为2017年11月。
2、统一用黑色水笔填写:4月13日报资助中心审核。
化学化工学院
2018年4月9日